永生电器环境信息公开表2019上半年
永生电器(深圳)有限公司
环境信息公开栏(2019上半年)
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
永生电器(深圳)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代码: |
914403005990741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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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沙一西部工业园 |
地理位置: |
113°47'4"/22°4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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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伦达智 |
环保负责人: |
袁勇生 |
联系电话: |
13828700412 |
行业类别: |
小家电制造业 |
邮政编码: |
518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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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yongshen.yuan@wingsang.com.cn |
污染源管理级别: |
市县区直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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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永生电器(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永生塑胶电器制品厂,2012年海关总署与广东省要求来料加工企业转型工作开展,永生塑胶电器制品厂转为独资企业,名称改为永生电器(深圳)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松福大道沙一西部工业园永生厂第1、2、3栋,厂址南侧为铭旺线路板厂,西侧为永胜泰油墨(深圳)有限公司,东侧为联能电路板厂,北侧为友信钢材市场。公司于2006年12月开始运行,主要从事电热发钳、电热发夹、卷发器、电热茶壶、咖啡机、汽车灯具和五金配件的生产,年生产规模为252万个、190万个、39万个、8.3万个、0.3万个、7万件、377吨,年产值约4.5亿元。公司现有三栋厂房,占地面积13014平方米,建筑面积42000平方米,包括3栋4层高的生产厂房、1栋6层高宿舍楼、废水处理站2座及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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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排放信息
废水排放口名称: |
工业废水排放口 |
排放口编号: |
WS-6413746 |
核定排放废水量(吨): |
5000/a |
实际排放废水量(吨): |
919 |
排放方式: |
间歇式 |
排放去向: |
沙井污水处理厂 |
污染物名称: |
执行标准值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超标情况: |
PH值 |
6~9 |
6.62 |
无 |
悬浮物 |
100 |
ND |
无 |
化学需氧量 |
110 |
65 |
无 |
石油类 |
8.0 |
0.26 |
无 |
氟化物 |
10.0 |
3.90 |
无 |
总锌 |
3.0 |
ND |
无 |
磷酸盐 |
1.0 |
0.06 |
无 |
废水排放口名称: |
电镀废水排放口 |
排放口编号: |
WS-63077802 |
核定排放废水量(吨): |
7000/a |
实际排放废水量(吨): |
1918 |
排放方式: |
间歇式 |
排放去向: |
沙井污水处理厂 |
污染物名称: |
执行标准值mg/L: |
实际排放浓度mg/L: |
超标情况: |
PH值 |
6~9 |
6.86 |
无 |
悬浮物 |
30 |
11 |
无 |
COD |
50 |
28 |
无 |
氨氮 |
8 |
1.18 |
无 |
总磷 |
0.5 |
0.06 |
无 |
六价铬 |
0.1 |
0.004L |
无 |
总铬 |
0.5 |
0.004 |
无 |
总铅 |
0.1 |
0.01L |
无 |
总铜 |
0.3 |
0.04L |
无 |
总镍 |
0.1 |
0.012 |
无 |
废气排放信息
废气排放口位置: |
3栋厂房楼顶 |
排放口数量: |
8个 |
核定排放废气量(m³): |
/ |
实际排放废气量(m³): |
6968万 |
排放方式: |
间歇式 |
排放去向: |
沙井污水处理厂 |
污染物名称: |
执行标准值mg/m³: |
实际排放浓度mg/m³: |
超标情况: |
氰化物 |
0.5 |
<0.09 |
无 |
硫酸雾 |
30 |
<5 |
无 |
氯化氢 |
20 |
1.30 |
无 |
颗粒物 |
120 |
<20 |
无 |
固体(危险)废物排放信息
固体(危废)名称 |
危废编码 |
产生量(吨) |
转移量(吨) |
贮存量(吨) |
处置或回收情况 |
废镍水 |
336-054-17 |
44.87 |
50.87 |
3 |
交由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置 |
废化铜水 |
336-062-17 |
46.76 |
52.76 |
3 |
|
喷漆废水 |
900-252-12 |
52.68 |
58.68 |
4 |
|
含铬废水 |
336-100-21 |
16.41 |
19.41 |
2 |
|
涂料、染料废渣 |
900-252-12 |
10.5 |
0 |
16 |
|
表面处理污泥 |
336-064-17 |
2 |
0 |
7.5 |
|
废滤芯棉芯 |
900-041-49 |
0.7 |
0 |
2.2 |
|
废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信息
治理设施名称 |
投运日期 |
处理工艺 |
设计处理能力 |
实际处理量 |
运行时间 |
运行情况 |
喷油前处理废水处理设施 |
2006年12月 |
混凝沉淀 |
3m³/h |
919m³ |
8h/d |
正常 |
电镀综合废水处理设施 |
2011年6月 |
SBR生化+物化沉淀 |
4m³/h |
1918m³ |
8h/d |
正常 |
废气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信息
治理设施名称 |
投运日期 |
处理工艺 |
设计处理 能力 |
设施数量(个) |
运行时间 |
运行情况 |
打磨废气处理设施 |
2011年6月 |
水浴除尘塔 |
3万m³/d |
4 |
8h/d |
正常 |
电镀酸碱废气处理设施 |
2011年6月 |
喷淋吸收塔 |
5.3万m³/d |
4 |
8h/d |
正常 |
环境监测信息
监测方式 |
委托检测 |
监测机构 |
深圳市惠利权测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监测频率 |
喷漆前处理废水(倍通检测):一季度一次(公司自行检测1次/天) 电镀综合废水(惠利权检测):每月一次(公司自行检测1次/天) 电镀废气(惠利权检测):一年四次(每天填写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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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检测结果 |
达标 |
委托检测超标情况 |
无 |
项目环评及其他行政许可信息
项目名称 |
行政项目文件名称 |
制作或审批单位 |
文号 |
内容说明 |
喷油项目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 |
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局 |
深宝环批[2007]601679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对你单位《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表》(601679)号及附件的审查,我局同意你单位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滨海大道沙一西部工业园永生第1、2、3栋补办。 |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书 |
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局 |
深宝环验[2008]17号 |
该项目能按我局环境影响审查批复要求进行生产和经营,已落实“三同时”的有关规定,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已按要求建成或落实。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经治理排放的废水能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达到环保验收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投入正式生产。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 |
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
深宝环水批[2011]604201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对你单位《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表》(201144030604201)号及附件的审查,我局同意你单位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滨海大道沙一西部工业园永生第1、2、3栋延期开办。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 |
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
深宝环水批[2012]602409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对你单位《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表》(201244030602409)号及附件的审查,我局同意你单位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滨海大道沙一西部工业园永生第1、2、3栋更名开办。 |
项目名称 |
行政项目文件名称 |
制作或审批单位 |
文号 |
内容说明 |
电镀项目 |
关于永生塑胶电器制品厂配套电镀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意见 |
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 |
粤环技书[2009]159号 |
我中心于2009年11月25日在广州市组织召开了《永生塑胶电器制品厂配套电镀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会,环评单位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报告书于2009年12月2日收悉。经研究,对报告书提出评估意见。 |
对《永生塑胶电器制品厂配套电镀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
深人环函[2009]293号 |
经对《永生塑胶电器制品厂配套电镀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根据省技术中心对该报告书的评估意见,经研究我委提出一下意见: 一、项目迁建选址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专家评估意见,我委同意该项目建设并上报省厅审查; 二、该项目建设应落实各项要求环保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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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生塑胶电器制品厂配套电镀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粤环审[2010]65号 |
你单位报批的《永生塑胶电器制品厂配套电镀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省环境技术中心对报告书的评估意见和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对报告书的初审意见等收悉。经研究,提出批复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的初审意见;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符合《珠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基本满足《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粤环[2007]83号)的相应要求。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略 四、本项目不产生二氧化硫,废水排入沙井污水处理厂处理,无需另行核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五、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六、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使用功能、排污状况、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七、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建成后,环保设施须经我厅检查同意,主体工程方可投入试生产,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厅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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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生塑胶电器制品厂配套电镀车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粤环审[2016]104号 |
你司《关于永生塑胶电器制品厂配套电镀车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函》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问价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厅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信息
永生电器(深圳)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专家会评审于2017年10月10日评审通过,并报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备案。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暂无